遵义县切实推进家庭农场培育
为加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,加速农业规模化、集约化、商品化生产经营,遵义县出台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政策,强化措施培育家庭农场。
一是加快土地流转。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,在坚持依法、自愿、有偿前提下,规范土地流转行为,建立土地流转平台,规范完善土地流转机制,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和农机作业水平,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。在流转土地时,优先流转给家庭农场。
二是完善基础建设。充分整合项目资金,按照“用途不变、渠道不乱、各计其功”原则,通过项目倾斜、以奖代补、财政贴息等方式,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,配套冷链物流仓储,强化先进农机装备和生产技术推广应用,发展标准化设施农业,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综合生产能力,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项目扶持。
三是完善服务体系。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,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,应用优良组合模式,开展标准化生产。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,积极探索“合作农场”、“公司+农场+基地”等经营模式,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组织化程度。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,允许以设施、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,优先融资贷款。建立完善农业保险,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。
四是抓好示范带动。积极巩固提升现有种养大户,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,促进发展升级,提高其规模化、集约化、商品化生产经营水平,努力建成设备精良、技术先进、制度规范、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,提高其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。县级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家庭农场示范培育,对示范带动效应好的家庭农场,经考核合格,每年补助5-10万元。
五是强化宣传培训。通过报纸、电视、宣传资料等,广泛宣传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与措施,树立先进典型,总结工作经验,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。深入实施“百千万”人才培养工程,利用职校、党校、农广校、干部夜校、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,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主体优先技能培训,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、善经营、会管理、讲诚信、守法纪的新型农民,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(供稿:林兆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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